沈么鬼

爱好开车。杂食。不会写东西。只是乱七八糟地填脑洞,而已。

【雷安】荒诞

#雷安。现代pa。巨丧。大概是无爱向。一发完#
#安迷修自述式#
#超绝ooc。慎点#
#灵感来源《人间失格》。所以真的慎点#



我俩少时那些荒诞事自是不必言说。他向来高调张扬,学生时代与他交往的事在全校都传得沸沸扬扬。男性之间的爱情在他们眼里是稀罕玩意,那些好奇刺探的目光在我看来有如把把尖刀,割破心脏流出恶心的让人难以面对的脓血。可他倒乐在其中,即使是公共场合也不知收敛,像突然强吻过来这样的事于他而言似乎比跟我正常聊天还要频繁,而他这样的行为恰能引起我的反感。因为我们各方面都不一样——信仰,性格,甚至连身份都有着天差地别。可不必因此怀疑我们之间的“爱”,支持我们相爱的全然是一种同为天涯沦落人的那种带着几分怜悯的归属感。

厌世。这是我与他唯一的共通之处。他一开始就看透这世俗蒙的厚重尘霾,稍有一点微小动乱便烟尘四散。我觉得这是个近乎完美的比喻。我原信仰基督教,爱这世人也爱神。可无奈我有双极其敏锐的眼与一颗异常敏感的心。我看透且厌烦了这虚伪的世界,却要披着恶心的公正无私奉献谦卑荣耀的皮囊苟活,嘴角永远是熟练的微笑,那温和的能使人安心的语调也不知被我私下练了多少遍。为此,他没少嘲笑我的花架子。

我们彼此像两个落难者、而且是唯一的幸存者一样互相依偎,寄与精神上的依靠。活着,我是说生命——那对我们来说不过是一阵风一株草一般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在雷狮提出一块自杀(他当时开玩笑说是殉情)的时候我没多想便答应了。举目无亲的好处在此刻便能彻底呈现出来了——没有人在意我的死活,我没有必要做麻烦的关于后事的安排,甚至连遗书也不用留。后来我发现我这全然是沾沾自喜的自作多情。雷狮是富家子弟,从父辈数下来家人都排在两位数以上,他照样恣睢放纵,没有半点羁绊似的能自决去留。

他挑的殉情日好巧不巧撞上了入冬的第一场雪,天台被白覆盖,总算是给这阴暗肮脏的世界刷了层像模像样的外壳。我低头看了眼表。快到傍晚七点了。冬季天黑得早,彼时城市的上方已然被一片昏黑笼罩,叆叇云层蔽去了所有外来的光。雷狮迟迟未到。时间是他定的,六点三十分在贸易大厦天台集合。我和他在死法上达成了一致——跳楼。试想,你纵身一跃从十几层高的楼顶越下,那刺激的逆风的失重感是游乐设备无论如何都不能比拟的,光是因此,这种死法便很值得一试。但根本原因还不至于这么扯淡,倒也没多大理由。不过是坠楼的那一刻,我们的身体会在地上摔得血肉横飞,也许颅骨会彻底碎裂,蹦出浅黄色的脑浆。这是我们所能想到的最好结果。它了结了我们的一桩心事,也给这散布着恶臭的世界添了些我们所能给予的肮脏。

自杀这个念头让我兴奋,可我最终还是活下来了。因为那日雷狮没有来,六点半,七点,七点半,一直到九点,我都没看见他的影子。入冬的夜晚是极其寒冷的,我在寒风中等了他足足两个半小时。他没来。我不怀疑他是反悔了。这种有趣的事他兴许比我还乐意尝试。我觉得他大概是受了家里人的阻碍——他的父亲,对他那宝贝三儿子的心里状况其实一直都清楚得很。但总而言之,雷狮没有赴约。这样我觉得扫兴。我其实不想死得太孤独,一个人在城市里砰然落地,在围上来观看的万千人潮中,没有一个人能给我安全感。所以我也不得不放弃了那个美丽的计划,赶在大厦关门之前离开了整个城市离天最近的地方。

从那以后的六年,我都没再看见过雷狮,他像是从世界里消失了一般——我是说,我的世界。自杀之约的第二天起,学校里雷狮的座位就一直是空的,同学们看我的眼神也从新奇变成了怜悯。不过这无所谓。我甚至连打听雷狮下落这事都懒得去做,他的消失的确让我遗憾。可我想,我现在的生活和没有遇见雷狮时的生活不都一模一样吗,那就权当我从未见过这个疯子好了,过平常普通的生活——多棒。

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我这样的人大学竟然考了个九八五的重本。毕竟,不得不承认的事,我虽厌恶人类所谓“学习”的那一套说法,但对于这不得不做的事,我生来就特别会应付。我记得以前老师说过,优秀的环境造就优秀的人。这句话果然不假。我周围的人与初高中时那些大多都天天浑浑噩噩不学无术的同学简直截然不同。他们似乎拥有独立的灵魂,没有成群结队的陋习,待人还算亲和。不过我最看中还是,如果我不主动去搭话,他们几乎很少来找我交流。这真的很棒。我不想和“人们”有一点儿的语言接触,人类的话,你总要去思虑每一个字的真假,而沉默恰好能避免各种恶心的虚伪。大学毕业,我在一家公司从普通职工混到了技术总监。我是个奇怪的人,越是厌恶的事我便越能做到完美。我在职场的人际方面凭着敏锐的情商混得风生水起,毕竟这种顶着一张虚假面皮就能应对的社会交际,是我从中学开始就十分拿手的绝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泡吧。gay吧。我不知道我的性取向到底怎样,但我知道,我不想祸害任何一个女人。我虽厌恶世人,但女人到底是我的道义所要保护的对象,跟我这样的混蛋往来,是对她们的不负责与摧毁。就这样的,我的生活变成了白天带着假面去工作,晚上换另一张假面泡吧。店里的人大多都认识我,许是因为我的财产和脸(我并不是自恋,只是很多人喜欢这张连我自己都陌生都厌恶的脸),总会有人来想方设法地约我。他们大多都是0,我来着不拒,使得gay吧的常客都以为我只做top。但其实不然,我怎样都无所谓,0也好1也好,top也好bottom也好,我都来者不拒。

那晚我在吧台看到了一个醉得酩酊的男人,一身人模人样的西装和他头上那条滑稽的头巾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头巾的缘故,我一眼就看出来了。雷狮。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似乎都还没察觉出来,只是一个人喝着杯与他眼睛竟出奇的配的Purple Haze,根本没意识到我站在他身边。“雷狮?”我试着叫了一声,他迷迷糊糊抬起头,眼睛聚焦了好半天才有了些清明的色彩。他指着我,有些欣喜,用那醉酒后吐字不清的嘴咕噜咕噜地说:“是你?”这就算是相认了,我和他都是这个世界的“沦落人”,是唯一的同类,——所以无论怎样,只要一眼,我就能认出那对不染尘埃的紫色眼睛。他邀我坐下,替我点了杯Shamrock。我有些诧异的问道他:“你怎么知道我喜欢Shamrock?”他只是笑笑。“绿的,跟你眼睛挺配。”

两个醉酒的男人,我是说gay吧里的男人,很难不发生些什么。于是我的第一次bottom就给了雷狮。雷狮的字典里像是没有温柔这个词,一场做爱能被他弄得像野兽的狩猎现场一样。我不想数自己身上有多少个咬痕、哪里又流了多少血。我只是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真实感。活着。我大概是活着的,所以在雷狮的每一次撕咬下都会有疼痛从感官细胞一直传到大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这种感觉。虽然身体上的快感近乎于零,可我的心能在这一场浩劫中找到归处。

我没有问雷狮那天失约的理由,我觉得这不重要。我和雷狮在那晚之后似乎确立了一种模糊的关系。大概于中学时那种互相慰藉的感觉差不多,但与之不同的两点是,我们维持关系的方法开始成了肉体的交欢,而且我们不会再形式主义地在我们的关系上安一个“爱人”的幌子。哦,说到爱人,雷狮那时候已经有了家室,有了妻子,甚至是儿女。所以我觉得他还是比我要混蛋一点,他祸害这世界比我深,他的老婆还真是有够可怜。

在雷狮的影响下,我开始接触毒品。那玩意的妙处我很早就听说了,只是懒于尝试,现在有幸能体会到那种快乐,还得多亏雷狮给了我机会。那是一种抽离现实抽离世界的迷醉,让人沦陷,轻易地便容易上瘾。原先我喝酒,不过就是为了麻痹自己,使这个世界让人恶心的地方被酒精冲洗后渐渐在我脑中淡去。而毒品比酒的效果更加立竿见影。我的精神开始逐渐恍惚——这让我十分惊喜。毒品真是个好东西,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它是为数不多的“真实”。

用世人的观念来说,我开始“堕落”了。只有我和雷狮心知肚明,这是“新生”。公司那边我开始不时的缺席旷班,被开除是自然的事。雷狮打算把我安到他们公司去——他爹死后他就接手了老人家的毕生心血。可世事总是无常的,这个承诺在某天晚上雷狮酒后驾驶撞了人之后便彻底粉碎了。雷狮入狱了。他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没什么反应,倒是他的妻儿在那流泪不止。他回头看了看我,然后笑了。他说,“看,我还是比你活得快活。”

我揽下了替他照顾老婆孩子的重任。没人麻烦我也没人要求我,我大概是真的闲得慌,我以雷狮兄弟的身份每月开始给他们寄生活费——可明明我的存款连我的毒品开支都承担不起。我没关心雷狮判了几年,但我觉得应该会很久,直觉告诉我他会死在狱中,因为监狱里没有“药”。我去探过一次监,他确实消瘦不少。我说我在替他收拾烂摊子,犹豫狱警在场侯着,我不敢说我的钱已经快买不起身为我命脉的毒品了。我不关心他在监狱里过的好不好,反正我觉得应该比我好。监狱哪有外头的世界复杂可怕。我告诉他我等他,等他出来再一一找他算这些年的帐。他只是笑,在探监时间结束的时候他对我做着口型说了一句话。我看懂了,也没看懂。他说,“很快就结束了。”

等我收到雷狮在狱里自杀的消息后我才明白那句话的意思。我的羡慕之情又一次被点起了。他总是这样,对什么都不用负责,自决去留,潇洒得很。

入冬的时候我收到了雷狮拖狱卒给我带的信,听说他只给我写了信,他的老婆孩子都没这福。可我知道,他这不过是在炫耀。

我没急着拆信,一种莫名的倔强使我用我最后的积蓄买了张飞机票连夜赶回以前我生活的城市。我去了曾经和雷狮约定殉情后的地点,在贸易大厦的天台上,那时刚好正下着雪,我借着城市夜晚的灯光缓缓拆开信来。

上面写着。

“先走一步。特许你来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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